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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县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补贴的公示
2025-07-29 09:00:00
根据《**壮族自治****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精神,****对**弘帆友爱****公司等4家,申请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补贴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文件要求,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130600.68元和就业补贴22000元,共计补贴金额为152600.68元。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从2025年7月29日至8月4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8月4日前向****反映。
联系电话:0773-****672
邮政编码:541299
地址:**县**大道中路162号
附件:
公示 附件1 **县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补贴发放表.xlsx
公示 附件2 **县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花名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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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