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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19010X3 | 建设单位法人:王树华 |
| 石振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上团城镇**村东 |
| ****二期钢铁产能减量置换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1-炼铁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110-C3110-炼铁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工业园区内 |
| 经度:114.102817 纬度: 36.737018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26 |
| 冀环审〔2022〕1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19010X3001P |
| 2025-02-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20400 |
| 3699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19010X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0403MA0A6DXD02 | 验收监测单位:**碧蓝环境****公司,**众跃****公司 |
| ****0492MA08RGP55P,****0405MACR4PKB0X | 竣工时间:2024-10-22 |
| 2025-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2-01 |
| 2025-07-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page167?article_id=144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5台300m2带式烧结机,1条年产240万吨链篦机-回转窑球团生产线,4座1300m3高炉、1座1280m3高炉,炼铁产能594.56万吨;2座110t转炉,2套铁水脱硫设施,2座110tLF精炼炉,2套110tRH 精炼炉,2套110tVD精炼炉,炼钢产能250万吨;1条3500mm中厚板生产线,1条1780mmESP带钢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2座600t/d双膛石灰窑生产线,3套80MW亚临界煤气发电机组,4套40000Nm3/h制氧机组,2座220kV变电站,及其辅助余压、余热发电、冲渣水余热回收利用系统、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公辅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炼铁工序的2座1300m3高炉(2#1300m3高炉、3#1300m3高炉);炼钢工序的2座110t转炉(1#110t转炉、2#110t转炉)及其配套公辅设施。 |
| 本次为阶段性验收,二期一步工程,原料工序,1座全封闭机械化综合料场140000m2,包括一次料场区域(75000m2)和混匀料场区域(65000m2),14个25000m3焦(煤)炭筒仓,1座石灰石全封闭机械化料场15000m2,1座球团用铁精粉全封闭机械化料场15000m2;烧结工序,2台300m2带式烧结机;球团工序,1条年产240万吨链篦机-回转窑球团生产线;炼铁工序,1座1300m3高炉;炼钢工序,2座600t/d双膛石灰窑生产线;发电单元,2套80MW亚临界煤气发电机组;2套40000Nm3/h制氧机组及其辅助余压、余热发电、冲渣水余热回收利用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公辅设施。 二期二步工程,烧结工序,3台300m2带式烧结机;炼铁工序,1座1300m3高炉、1座1280m3高炉;炼钢工序,2套铁水脱硫设施,2座110tLF精炼炉,2套110tRH精炼炉,2套110tVD精炼炉;轧钢工序,1条3500mm中厚板生产线,1条1780mmESP带钢生产线;发电单元,1套80MW亚临界煤气发电机组;2套40000Nm3/h制氧机组,2座220kV变电站,2座20万m3高炉煤气柜及其辅助余压、余热发电、冲渣水余热回收利用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公辅设施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及其他辅助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炼铁、炼钢 |
| 本次为阶段性验收,二期一步工程,原料工序,1座全封闭机械化综合料场140000m2,包括一次料场区域(75000m2)和混匀料场区域(65000m2),14个25000m3焦(煤)炭筒仓,1座石灰石全封闭机械化料场15000m2,1座球团用铁精粉全封闭机械化料场15000m2;烧结工序,2台300m2带式烧结机;球团工序,1条年产240万吨链篦机-回转窑球团生产线;炼铁工序,1座1300m3高炉;炼钢工序,2座600t/d双膛石灰窑生产线;发电单元,2套80MW亚临界煤气发电机组;2套40000Nm3/h制氧机组及其辅助余压、余热发电、冲渣水余热回收利用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公辅设施。 二期二步工程,烧结工序,3台300m2带式烧结机;炼铁工序,1座1300m3高炉、1座1280m3高炉;炼钢工序,2套铁水脱硫设施,2座110tLF精炼炉,2套110tRH精炼炉,2套110tVD精炼炉;轧钢工序,1条3500mm中厚板生产线,1条1780mmESP带钢生产线;发电单元,1套80MW亚临界煤气发电机组;2套40000Nm3/h制氧机组,2座220kV变电站,2座20万m3高炉煤气柜及其辅助余压、余热发电、冲渣水余热回收利用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公辅设施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水 本项目主要生产废水包括: (1)炼铁工序产生的间接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煤气脱硫系统排污水、冲渣水,其中间接循环冷却系统排****处理站净化后全部回用,煤气脱硫系统排污水串联用于高炉冲渣,不外排,冲渣水经沉淀过滤后全部循环使用水,不外排; (2)炼钢工序产生的间接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汽化冷却系统排污水、连铸浊环系统污水(含转炉煤气冷却水),其中间接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汽化冷却系统排****处理站净化后全部回用,连铸浊环系统污水(含转炉煤气冷却水)经“旋流井+承压一体化净化装置”处****处理站净化后全部回用; (3)生活污水经“格栅+A/O生化处理池+沉淀池+过滤池”处理后排入冀南钢铁****处理站净化后全部回用。 (二)废气 该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炼铁工序废气 3#转运站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2#煤粉制备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3#煤粉制备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2#1300m3高炉矿槽废气经1套折叠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50高排气筒排放;2#1300m3高炉出铁场废气经1套折叠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50高排气筒排放;2#1300m3高炉废气以净化后的煤气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通过1根80高排气筒排放;3#1300m3高炉矿槽废气经1套折叠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50高排气筒排放;3#1300m3高炉出铁场废气经1套折叠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50高排气筒排放;3#1300m3高炉废气以净化后的煤气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通过1根80高排气筒排放;铁水罐修砌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 (2)炼钢工序废气 散装料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铁水预处理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1#110t转炉一次废气经1套LT干法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60米高排气筒排放;1#110t转炉二次废气经1套折叠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2#110t转炉一次废气经1套LT干法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60米高排气筒排放;2#110t转炉二次废气经1套折叠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连铸浇铸及火焰切割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转炉三次废气经1套折叠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铸余渣及中间包倾倒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钢渣一次处理废气经1套洗涤塔+湿电除尘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 (3)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 除尘灰等粉状物料在密闭料仓中储存,铁矿粉等块状或沾湿物料在封闭料棚内存储并采取喷淋、清扫等抑尘措施,料场路面硬化,出口设置全自动洗车平台;除尘灰等粉状物料采用气力或密闭吸排车输送;铁矿粉等采用管状皮带机或密闭皮带通廊输送;物料装卸等落料点,出铁场、主沟、铁沟、渣沟等,以及转炉加料、出渣、出钢等环节配备集气罩及除尘设施。氨水采用密闭罐存储并设置氨气吸收罐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在易产尘点位布置颗粒物监测仪和视频监控措施,建设无组织管控平台。 (三)噪声 该项目噪声污染源为空气动力性噪声和机械噪声,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及安装消声器等控制措施,满足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主要包括除尘灰、高炉渣、瓦斯灰、毛铁、钢渣、铸余渣、氧化铁皮、废钢铁料、连铸污泥、废耐火材料。其中炼铁工序瓦斯灰、除尘灰、炼钢工序除尘灰送烧结配料工序利用,高炉渣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毛铁、氧化铁皮、连铸污泥送备料工序循环利用,钢渣、铸余渣作为建材外售,废钢铁料返回炼钢工序利用,废耐火材料返回生产厂家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900-217-08)、废液压油(900-218-08)、含油污泥(900-210-08)、废SCR脱硝催化剂(772-007-50)、废油桶(900-249-08)、化验室危险废液(900-047-49)、废旧蓄电池(900-052-31)。 其中废润滑油(900-217-08)、废液压油(900-218-08)、含油污泥(900-210-08)、废SCR脱硝催化剂(772-007-50)、废油桶(900-249-08)、化验室危险废液(900-047-49)、废旧蓄电池(900-052-31)外委有资质企业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本项目主要生产废水包括: (1)炼铁工序产生的间接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煤气脱硫系统排污水、冲渣水,其中间接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汇入冀南钢铁****处理站净化后全部回用,煤气脱硫系统排污水串联用于高炉冲渣,不外排,冲渣水经沉淀过滤后全部循环使用水,不外排; (2)炼钢工序产生的间接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汽化冷却系统排污水、连铸浊环系统污水(含转炉煤气冷却水),其中间接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汽化冷却系统排污水汇入冀南钢铁****处理站净化后全部回用,连铸浊环系统污水(含转炉煤气冷却水)经“旋流井+承压一体化净化装置”处理后汇入冀南钢铁****处理站净化后全部回用; (3)生活污水经“格栅+A/O生化处理池+沉淀池+过滤池”处理后排入冀南钢铁****处理站净化后全部回用。 (二)废气 该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炼铁工序废气 二期槽前转运站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44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期2#煤粉制备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58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期3#煤粉制备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58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期2#3#高炉矿槽废气经1套折叠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62高排气筒排放;二期2#高炉出铁场废气经1套折叠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62高排气筒排放;二期2#高炉热风炉废气经1套低氮燃烧+钙基干法脱硫+SCR脱硝+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80高排气筒排放;二期2#高炉粒化塔废气1通过1根44米高粒化塔排放;二期2#高炉粒化塔废气2通过1根44米高粒化塔排放;二期3#高炉出铁场废气经1套折叠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62高排气筒排放;二期3#高炉热风炉废气经1套低氮燃烧+钙基干法脱硫+SCR脱硝+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80高排气筒排放;二期3#高炉粒化塔废气1通过1根44米高粒化塔排放;二期2#高炉粒化塔废气3通过1根44米高粒化塔排放;二期烤包间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 (2)炼钢工序废气 二期炼钢散料上料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42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期炼钢铁水预脱硫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期1#转炉一次废气经1套LT干法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60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期1#转炉二次废气经1套折叠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60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期2#转炉一次废气经1套LT干法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60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期2#转炉二次废气经1套折叠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60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期炼钢连铸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60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期1#2#转炉三次废气经1套折叠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60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期炼钢钢渣一次处理废气经1套洗涤塔+湿电除尘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44米高排气筒排放。 (3)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 除尘灰等粉状物料在密闭料仓中储存,铁矿粉等块状或沾湿物料在封闭料棚内存储并采取喷淋、清扫等抑尘措施,料场路面硬化,出口设置全自动洗车平台;除尘灰等粉状物料采用气力或密闭吸排车输送;铁矿粉等采用管状皮带机或密闭皮带通廊输送;物料装卸等落料点,出铁场、主沟、铁沟、渣沟等,以及转炉加料、出渣、出钢等环节配备集气罩及除尘设施。氨水采用密闭罐存储并设置氨气吸收罐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在易产尘点位布置颗粒物监测仪和视频监控措施,建设无组织管控平台。 (三)噪声 该项目噪声污染源为空气动力性噪声和机械噪声,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及安装消声器等控制措施,满足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主要包括除尘灰、高炉渣、瓦斯灰、毛铁、钢渣、铸余渣、氧化铁皮、废钢铁料、连铸污泥、废耐火材料。其中炼铁工序瓦斯灰、除尘灰、炼钢工序除尘灰送一期工程烧结配料工序利用,高炉渣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毛铁、氧化铁皮、连铸污泥送一期工程备料工序循环利用,钢渣、铸余渣作为建材外售,废钢铁料返回炼钢工序利用,废耐火材料返回生产厂家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900-217-08)、废液压油(900-218-08)、含油污泥(900-210-08)、废SCR脱硝催化剂(772-007-50)、废油桶(900-249-08)、化验室危险废液(900-047-49)、废旧蓄电池(900-052-31)。 其中废润滑油(900-217-08)、废液压油(900-218-08)、含油污泥(900-210-08)、废SCR脱硝催化剂(772-007-50)、废油桶(900-249-08)、化验室危险废液(900-047-49)、废旧蓄电池(900-052-31)外委有资质企业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企业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对部分环保治理措施进行优化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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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328.2 | 75.564 | 1483.352 | 0 | 272.377 | 403.764 | -196.813 | / |
| 1214.873 | 39.831 | 2642.906 | 0 | 506.679 | 1254.704 | -466.848 | / |
| 664.508 | 80.431 | 1461.261 | 0 | 532.036 | 744.939 | -451.605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连铸浊环系统污水(含转炉煤气冷却水)治理措施 | / | 旋流井+承压一体化净化装置 | 根据检测报告,验收项目炼钢工序连铸浊环系统排水出水口化学需氧量检测结果为16~20 mg/L、悬浮物检测结果为3~5mg/L、氟化物检测结果为24.8~27.3mg/L、石油类检测结果为0.45~0.49mg/L | |
| 2 | ****处理站 |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 50050-2017) | ****处理站暂未建设,依托****处理站 | 各污染因子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 50050-2017)中相应水质指标 | |
| 3 | 生活污水治理措施 | / | ****处理站 | / |
| 1 | 炼铁工序二期槽前转运站废气、二期2#煤粉制备废气、二期3#煤粉制备废气、二期烤包间废气;炼钢工序二期炼钢散料上料废气、二期炼钢铁水预脱硫废气、二期炼钢连铸废气治理措施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 | 覆膜袋式除尘器 | 炼铁工序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排放限值要求;炼钢工序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炼铁工序二期2#3#高炉矿槽废气、二期2#高炉出铁场废气、二期3#高炉出铁场废气、炼钢工序二期1#转炉二次废气、二期2#转炉二次废气、二期1#2#转炉三次废气治理措施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折叠滤筒除尘器 | 炼铁工序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限值要求。炼钢工序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排放限值要求 | |
| 3 | 炼铁工序二期2#高炉热风炉废气、二期3#高炉热风炉废气治理措施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 | 低氮燃烧+钙基干法脱硫+SCR脱硝+袋式除尘器 | 上述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排放限值要求 | |
| 4 | 炼铁工序二期2#高炉粒化塔废气1、二期2#高炉粒化塔废气2、二期3#高炉粒化塔废气1、二期3#高炉粒化塔废气2治理措施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粒化塔 | 上述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限值要求。 | |
| 5 | 炼钢工序二期1#转炉一次废气、二期2#转炉一次废气治理措施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 | LT干法除尘器 | 上述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排放限值要求 | |
| 6 | 炼钢工序二期炼钢钢渣一次处理废气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 | 洗涤塔+湿电除尘 | 上述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排放限值要求 | |
| 7 | 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DB13/216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除尘灰等粉状物料在密闭料仓中储存,铁矿粉等块状或沾湿物料在封闭料棚内存储并采取喷淋、清扫等抑尘措施,料场路面硬化,出口设置全自动洗车平台;除尘灰等粉状物料采用气力或密闭吸排车输送;铁矿粉等采用管状皮带机或密闭皮带通廊输送;物料装卸等落料点,出铁场、主沟、铁沟、渣沟等,以及转炉加料、出渣、出钢等环节配备集气罩及除尘设施。氨水采用密闭罐存储并设置氨气吸收罐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在易产尘点位布置颗粒物监测仪和视频监控措施,建设无组织管控平台。 | 炼铁工序、炼钢工序、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DB13/2169-2018)表5规定的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
| 1 | 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及安装消声器 | 根据检测报告,厂界噪声昼间值为55.9~63.4dB(A),夜间值为46.6~53.7dB(A),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1 | 重点防渗区:球团工序(脱硫装置区)、烧结工序(脱硫装置区、脱硝氨水罐区)炼铁工序(高炉冲渣池)、炼钢工序(炼钢连铸旋流井)、轧钢工序1780mmESP生产线(轧钢旋流井)、轧钢工序3500mm中厚板生产线(轧钢旋流井)、****处理站(各池体)、各工序事故池、消防废水池和危废暂存间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 防渗区:球团工序(净环水池)、白灰工序(净环水池)、炼铁工序(高炉煤气脱硫装置)、炼钢****处理站),轧钢工序1780mmESP生****处理站)、轧钢工序3500mm中厚板生****处理站)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简单防渗区:烧结工序(净环水池、综合泵站)、炼铁工序(净环水池、综合泵房)、炼钢工序(净环水池、综合泵房)、轧钢工序1780mmESP生产线(净环水池)、轧钢工序3500mm中厚板生产线(净环水池、综合泵房)、料场及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之外的其他区域一般地面硬化。 | 重点防渗区:炼铁工序(高炉冲渣池)、炼钢工序(炼钢连铸旋流井)重点防渗区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混凝土抗渗等级P10。一般防渗区炼铁工序(高炉煤气脱硫装置)、炼钢****处理站)混凝土地面硬化。简单防渗区炼铁工序(净环水池、综合泵房)、炼钢工序(净环水池、综合泵房)及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之外的其他区域一般地面硬化。 |
| 1 | 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主要包括除尘灰、高炉渣、瓦斯灰、毛铁、钢渣、铸余渣、氧化铁皮、废钢铁料、连铸污泥、废耐火材料。其中炼铁工序瓦斯灰、除尘灰、炼钢工序除尘灰送烧结配料工序利用,高炉渣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毛铁、氧化铁皮、连铸污泥送备料工序循环利用,钢渣、铸余渣回收铁素后,磁选粉送烧结工序利用,钢渣送炼钢工序利用,剩余部分作为建材外售,废钢铁料返回炼钢工序利用,废耐火材料返回生产厂家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900-217-08)、废液压油(900-218-08)、含油污泥(900-210-08)、废SCR脱硝催化剂(772-007-50)、废油桶(900-249-08)、化验室危险废液(900-047-49)、废旧蓄电池(900-052-31)。 其中废润滑油(900-217-08)、废液压油(900-218-08)、含油污泥(900-210-08)、废SCR脱硝催化剂(772-007-50)、废油桶(900-249-08)、化验室危险废液(900-047-49)、废旧蓄电池(900-052-31)外委有资质企业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 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主要包括除尘灰、高炉渣、瓦斯灰、毛铁、钢渣、铸余渣、氧化铁皮、废钢铁料、连铸污泥、废耐火材料。其中炼铁工序瓦斯灰、除尘灰、炼钢工序除尘灰送一期工程烧结配料工序利用,高炉渣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毛铁、氧化铁皮、连铸污泥送一期工程备料工序循环利用,钢渣、铸余渣作为建材外售,废钢铁料返回炼钢工序利用,废耐火材料返回生产厂家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900-217-08)、废液压油(900-218-08)、含油污泥(900-210-08)、废SCR脱硝催化剂(772-007-50)、废油桶(900-249-08)、化验室危险废液(900-047-49)、废旧蓄电池(900-052-31)。 其中废润滑油(900-217-08)、废液压油(900-218-08)、含油污泥(900-210-08)、废SCR脱硝催化剂(772-007-50)、废油桶(900-249-08)、化验室危险废液(900-047-49)、废旧蓄电池(900-052-31)外委有资质企业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
| 1 | 主厂区:煤气管道和煤气柜设置自动切断、自动点火放散装置;气柜区敷设专用保安氮气管道和氮气自动调节阀 转炉一次烟气放散点火装置;进出气柜的煤气主干管设有紧急切断阀和安全水封 氨水储罐区设围堰,罐区地面及围堰采取防腐防渗措施;罐体设置高低液位报警装置 在转炉煤气柜、氨水储罐区域及易发生气体泄漏的工艺现场设置可燃、有毒气体监测器;对煤气输送管道图刷相应识别色;厂区无遮挡处设置风向标袋 设置5座初期雨水池(兼消防废水池),合计容积27000m3 1座1000m3事故水池 球团厂区:煤气管道设置自动切断、自动点火放散装置 氨水储罐区设围堰,罐区地面及围堰采取防腐防渗措施;罐体设置高低液位报警装置 在煤气柜、氨水储罐区域及易发生气体泄漏的工艺现场设置可燃、有毒气体监测器;对煤气输送管道图刷相应识别色;厂区无遮挡处设置风向标袋 设置1座2000m3初期雨水池(兼消防废水池) 1座1000m3事故水池 全厂:氨水罐区及其他可能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区域巡视人员配备便携式有毒气体 探测器 在火灾爆炸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设置安全标志及信号装置 加强环境风险和应急培训 | 煤气管道和煤气柜设置自动切断、自动点火放散装置;气柜区敷设专用保安氮气管道和氮气自动调节阀; 转炉一次烟气放散点火装置;进出气柜的煤气主干管设有紧急切断阀和安全水封; 氨水储罐区设围堰,罐区地面及围堰采取防腐防渗措施;罐体设置高低液位报警装置; 在转炉煤气柜、氨水储罐区域及易发生气体泄漏的工艺现场设置可燃、有毒气体监测器;对煤气输送管道图刷相应识别色;厂区无遮挡处设置风向标袋; 依托现有**钢铁1座6000m3初期雨水池; 依托现有**钢铁1座1500m3事故水池; 氨水罐区及其他可能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区域巡视人员配备便携式有毒气体探测器; 在火灾爆炸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设置安全标志及信号装置; 加强环境风险和应急培训; 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应急专项经费 |
| (1)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废水处理系统;(2)大宗物料及****公司铁路专用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废水处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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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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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局**分局出具了《关于****二期钢铁产能减量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现役源倍量削减方案》,现役源削****公司、****公司淘汰生产设施减排量组成,具体如下: (1****公司削减量 **公司现有2台126平方米烧结机、2台200平方米烧结机,2座10平方米球团竖炉,3座600立方米高炉、2座1080立方米高炉,2座50吨转炉,2条热轧高速线材生产线,2台75吨/时燃气锅炉、1台80吨/时燃气锅炉、2台130吨/时燃气锅炉,将在冀南二期项目投产前关停,可削减颗粒物2061.175吨/年、二氧化硫2782.974吨/年、氮氧化物4876.380吨/年,从上述污染物减排量中调剂颗粒物1939.314吨/年、二氧化硫2188.288吨/年、氮氧化物3493.991吨/年,作为****二期钢铁产能减量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现役污染源削减指标。 (2****公司削减量 冠丰公司现有2座90平方米烧结机、2台20吨/时燃气锅炉,将在冀南二期项目投产前关停,可削减颗粒物201.533 吨/年、二氧化硫231.375 吨/年、氮氧化物388.469吨/年,全部作为****二期钢铁产能减量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现役污染源削减指标。 (3****公司削减量 兴华公司现有1座95平方米烧结机、1座200平方米烧结机,1座60万吨/年链篦机回转窑,2座550立方米高炉,2座50吨转炉,1座75吨/时燃气锅炉,将在冀南二期项目投产前关停,可削减颗粒物788.600吨/年、二氧化硫908.038吨/年、氮氧化物1483.104吨/年,全部作为****二期钢铁产能减量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现役污染源削减指标。 上述现役污染源削减指标合计:颗粒物2929.447吨/年、二氧化硫3327.701吨/年、氮氧化物5365.564吨/年,满足****二期钢铁产能减量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现役源倍量削减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公司2座90平方米烧结机已关停, 削减颗粒物201.533 吨/年、二氧化硫231.375 吨/年、氮氧化物 388.469吨/年,全部作为****二期钢铁产能 减量置换升级改造项目一步工程阶段性建成装备现役污染源削减指标。****公司现有2#550 立方米高炉已关停,削减颗粒物68.099吨/年、二氧化硫41.002吨/年、氮氧化物118.210吨/年,作为****二期钢铁产能 减量置换升级改造项目一步工程阶段性建成装备现役污染源削减指标。武****公司现有3座600立方米高炉、1#50吨转炉已关停,削减 颗粒物262.576吨/年,作为****二期钢铁产能减量置换升级改造项目一步工程阶段性建成装备现役污染源削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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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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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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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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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