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自然资明告〔2025〕330号
关于****水利工程专用智能制造项目及工业机器人研发总部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申请对其水利工程专用智能制造项目及工业机器人研发总部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
二、项目名称:****水利工程专用智能制造项目及工业机器人研发总部项目
三、项目位置:**市**区荷城街道高富二路以西、广明高速以北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
五、项目基本情况:
总平面方案
****水利工程专用智能制造项目及工业机器人研发总部项目建设工程规划用地面积31598.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030.07平方米,计容面积44939.67平方米,基底面积20351.35平方米,容积率1.42,建筑密度64.41%,绿地率10.03%,配套停车位89个。
单体方案
该项目共报建建筑单体2个:厂房一、综合楼
厂房一,1层,建筑面积19853.53平方米,计容面积39143.06平方米,基底面积19502.68平方米;
综合楼,地上7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6161.54平方米,计容面积5781.61平方米,基底面积833.67平方米;
单体合计总建筑面积26015.07平方米,总计容面积44924.67平方米,总基底面积20336.35平方米。
经审核,****申请对其水利工程专用智能制造项目及工业机器人研发总部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订版)等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3日(十个自然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政府网站(http://www.****.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市**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18******局******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jsh@gaoming.****.cn
3、联系电话:0757-****0813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