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的申请,鉴于未征集到意向方 根据相关规定,本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结****部分资产(**省**市高新区劲风路 33 号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项目(项目编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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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