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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询价文件支付条款中进度款支付(1)买方应于材料采购前,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材料预付款。(2)买方应在材料进场后,对已生产材料进行验收合格确认,并对剩余合同总价款的70%进行结算付清。但在实际采购寻源过程中,根据当前市场环境情况,钢管在采购前需先向卖方支付30%的预付款,在材料进场前对当前批次材料的剩余70%的价款进行结算付清。因此现需要修改原询价文件付款条件(1)买方应与材料采购前,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据实结算)的30%作为材料预付款。(2)买方应在材料进场前,对当前批次材料价款(据实结算)的剩余70%进行结算付清。
2.报价截止时间由原来2025年8月15日17点30分**至2025年8月16日17点30分标书代写
3.询价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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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桥北路(纬六路-纬一路)项目钢管采购询价采购文件审核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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