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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00MA5PY8L93M | 建设单位法人:孙凯营 |
| 庞德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区 |
| **市**区企沙工业区云约**路 |
| 北部湾港**港域企沙港区云约江作业区3号泊位管道改扩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8-油气、液体化工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32-G5532-货运**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区 **壮族自治区****区 |
| 经度:108.39249 纬度: 21.6012 | ****机关:**壮族自治区****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10 |
| 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00MA5PY8L93M001Y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 |
| 3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00MA5PY8L93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7MA5MTGJ5X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118936M | 竣工时间:2025-04-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液体化工泊位 | 实际建设情况:液体化工泊位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依托现有工程1个5000吨级泊位,不新增泊位,新增货种吞吐量为45.4万t/年 | 实际建设情况:依托现有工程1个5000吨级泊位,不新增泊位,新增货种吞吐量为45.4万t/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船内货物由船上的船载泵用装卸臂与管道输送。 | 实际建设情况:船内货物由船上的船载泵用装卸臂与管道输送。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物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接收处理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压载水、船舶舱底油污,由船方或船代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不新增废水。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用质量可靠的设备,重视设备管线的日常维护、管理等减少设备密封泄漏废气产生对区域环境的影响;通过使用含硫低的燃料油减少到港船舶废气的产生;管道吹扫废气依托广****公司厂区T0处理装置焚烧处理;装卸软管的两端采用法兰盘拧紧,避免管内物料流出,减少氮气扫线结束软管末端废气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做好机械设备和船舶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减少船舶鸣笛,降低交通噪声,确保项目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场界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赤沙村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输送管道吹扫产生的废渣及码头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抹布,废渣、废机油及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环境保护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内,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码头施工基本安排在昼间进行,中午和夜间不施工,采取防振、减振、隔声等措施,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 (2)项目不新增废水。 (3)通过采用质量可靠的设备,重视设备管线的日常维护、管理等减少设备密封泄漏废气产生对区域环境的影响;通过使用含硫低的燃料油减少到港船舶废气的产生;管道吹扫废气依托广****公司厂区TO处理装置焚烧处理;装卸软管的两端采用法兰盘拧紧,避免管内物料流出,减少氮气扫线结束软管末端废气排放。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项目已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做好机械设备和船舶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减少船舶鸣笛,降低交通噪声。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场界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赤沙村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项目暂未产生危险废弃物,并进行防渗、防风、防雨、防晒处理,已按HJ1276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场所标志,已建危废暂存间,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详见附件)。 (6)项目正在同步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依托现有应急物资、消防物资、控制系统;并已按《**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补充完善应急物资设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不新增占地,不涉及危险品储罐,位于**东湾云约****,评价范围内未出现新的环境敏感区和要求更高的环境功能区。 | 实际建设情况:不新增占地,不涉及危险品储罐,位于**东湾云约****,评价范围内未出现新的环境敏感区和要求更高的环境功能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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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6 | 0.016 | 0.176 | 0 | 0 | 0.176 | 0.016 | / |
| 0.52 | 0.05 | 0.57 | 0 | 0 | 0.57 | 0.05 | / |
| 0.11 | 0.019 | 0.129 | 0 | 0 | 0.129 | 0.019 | / |
| 0.039 | 0.113 | 0.152 | 0 | 0 | 0.152 | 0.113 | / |
| 1 | 重视设备管线的日常维护、管理等,使用含硫低的燃料油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重视设备管线的日常维护、管理等,使用含硫低的燃料油 | 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1 | 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做好机械设备和船舶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减少船舶鸣笛。 | 项目场界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赤沙村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 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做好机械设备和船舶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减少船舶鸣笛。 | 项目场界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赤沙村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
| 1 | 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输送管道吹扫产生的废渣及码头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抹布,废渣、废机油及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项目暂未产生危险废弃物,并进行防渗、防风、防雨、防晒处理,已按HJ1276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场所标志,已建危废暂存间,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
| 1 | 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 项目正在同步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依托现有应急物资、消防物资、控制系统;并已按《**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补充完善应急物资设置。 |
| 管道吹扫废气依托广****公司厂区TO处理装置焚烧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管道吹扫废气依托广****公司厂区TO处理装置焚烧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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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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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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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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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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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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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