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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
****社区安置区回迁公证服务采购项目于2025年8月5日在**阳光采购平台发布采购公告,针对本项目,现就采购公告作出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3、商务条件(4)服务成果验收:按照行业标准、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书面承诺等进行验收,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高家安置区回迁公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变更为:“(4)服务成果验收:按照行业标准、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书面承诺等进行验收,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社区安置区回迁公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标书代写
变更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供应商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变更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单位联系人:韩通胜
联系电话:135****865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晓蕾
联系电话:0532-****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