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溪口镇石角村,建设乌溪江引水工程灌区(**片)“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Ⅶ****工厂、临时材料堆场,用地面积0.3375公顷,批准文号:****号续,使用期限为2025年11月2日-2026年11月1日。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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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