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估目的:为甲方拟出租的房屋租金及设备资产市场价值提供价值参考;
2、评估对象:****拟出租的房屋和设备资产。
3、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乙方主要工作:
1、指导甲方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负债清查评估明细表及收集准备资料;
2、对申报评估资产进行抽查核实、实地调查、实事求是地对资产进行调查勘察;
3、对在评估过程中知悉的关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
4、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评估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5、乙方承接本次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应当给予必要的关注,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作任何形式的保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
6、乙方原则上在甲方提供评估所需全部资料的基础上10日内提交评估报告书,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7、乙方承诺具备出具的评估报告的合法条件,出具的评估报告书应合法有效。
二、评估报告的使用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交评估报告共计 三 份,这些报告由甲方分发、使用。评估报告仅供甲方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2、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仅供甲方为本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评估目的使用和****机关审查使用,甲方应当合理使用评估报告,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及其所在评估机构不承担因评估报告使用不当所造成后果的责任。
3、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和评估机构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未征得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