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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长政办〔2012〕212号)、《**市保障性住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长政综【2013】111号)相关规定,现对通过我市各街道、乡镇初审的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廉****市政府网进行初审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来信来访,公示期间举报电话:0591-****5671。
附:1、公共租赁住房名单(268户553人)
2、廉租住房人员名单(29户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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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