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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领秀山水项目建设顺利开展,****政府[2013]122号专题会议纪要、市政府[2014]64号会议纪要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对领秀山水项目及配套道路新风路征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坟墓进行拆迁拆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
领秀山水项目及配套道路新风路征地红线范围内(****晓瀑溪,西至**山分水岭,南至东鹤路,北至蛇山分水岭)。
二、拆迁期限
自本通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止。
三、拆迁办法
1、上述范围内必须拆迁拆除的坟墓,由墓主人亲属在规定****办公室登记,办理迁移手续,办公室设在逍遥山庄。
2、逾期未登记或未迁移的视作无主人墓处理。
3、对妨碍坟墓拆迁拆除工作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安置方案
坟墓搬迁统一安****公墓,不享受拆迁补偿,采取先登记****公墓墓地原则。
五、补偿标准
墓主人亲属自行将坟墓搬迁至他处,可领取相应补偿,补****人民政府关于坟墓拆迁有关规定,按1000元/穴执行。
六、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逍遥山庄
联系人:陈 庄 联系电话:138****3399
陈孔卫 联系电话:136****746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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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