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膏粉生产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政府综合楼六楼624
联系电话:0768-****2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石膏粉生产技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改扩建主要内容为改造煅烧炉体能源结构(由液化石油气改为液化石油气和生物质成型燃料两用类型)、扩大生产规模并优化废气治理设施;全厂用地规模不变,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预计石膏粉年产量由2000吨增加至6000吨。 |
| 环评机构 | **同河****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的安装,施工活动局限在室内,施工期较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近期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远期****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粉磨、搅拌和打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炉窑废气经“SNCR+水喷淋+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烟囱高空排放。生产车间的门窗在生产过程中尽量保持紧闭;建立健全的噪声监测体系,定期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制定并实施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提高员工的噪声防治意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对应的生产工序;污泥、煅烧炉布袋除尘器集尘收集后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