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煤与生物质直接耦合发电系统集成及工业验证研究与应用项目(标段三-A1:****公司锅炉燃料耦合灵活性研究及应用(EPC))(第二次)
涉及包号:01
公布日期:2025-08-13
公示内容:
煤与生物质直接耦合发电系统集成及工业验证研究与应用项目(标段三-A1:****公司锅炉燃料耦合灵活性研究及应用(EPC))(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煤与生物质直接耦合发电系统集成及工业验证研究与应用项目(标段三-A1:****公司锅炉燃料耦合灵活性研究及应用(EPC))(第二次)[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08月13日18时00分至2025年08月18日23时59分止),具体如下: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 | ****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4,925,000.00 | 5,161,500.00 |
| 质量目标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 / |
| 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 | / |
| 是否满足资格要求 | 满足 | 满足 |
| 评标情况 | 评审价格最低 | 评审价格次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详细地址:**省**市**区天**路4****广场B座**2602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7019
招投标监督部门: ****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市天**路2号
联系电话: 020-****6521
****
2025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