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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原名:******公司)承建**县县城经一路(**新区二期A区棚改项目段)道路建设工程已于2021年9月16****住建局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施工总承包单位现提出解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监管申请。根据《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6号)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0天(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12日)。如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拖欠工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直接与****联系办理结算,或向宾****中心举报或投诉。如在公示期内不办理结算,也不举报或投诉,****将在公示期满后解除该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监管。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133****6256
举报电话:0771-****377
地址:**县宾州镇临浦路4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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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