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区巨峰镇幽尔崮山前15亩林地承包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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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巨峰镇幽尔崮山前15亩林地承包拍卖公告

****定于2025年8月22日10:30在**市******交易中心开标室举行租赁权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标书代写

一、拍卖标的:

位于幽尔崮山前15亩林地,土地四至为:**大官庄山场,西至大卜落村山场,南至大卜落村山场,北至大卜落村山场,面积为15亩,土地用途为农业养殖种植,承包期限为自成交之日起至2055年7月31日,起拍价为200元/亩/年,竞拍保证金为3000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自行咨询看样。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拍卖,标的以展示期间看到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全额转作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土地收回后两个月内全额无息退回;且买受人需在5日内付清前十年成交款,其他承包费每十年一交,预先一个月缴纳。

3、租赁经营期间,土地使用用途仅限农业养殖种植,买受人须守法经营,遵循委托人规划和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使用期间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等人身、财产损失,与委托人无关,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租赁经营期间,买受人不得在场地内进行违法建设或者添置地上附着物,如有建设,需经过委托人同意,待合同期满后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或无偿清除,不得索要任何补偿,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租赁经营期间,****政府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严禁私自向外拉土卖土,挖沙采砂等破坏土地行为。

6、租赁经营期间,如遇政府征地或非人为不可抗力等情况,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当年实际租赁日结算,如有补偿,土地赔偿款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添置的土地附属物赔偿款归买受人所有,且买受人不得索要任何其他补偿。

7、租赁经营期间,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进行转租、转让、转借,合同期满后,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买受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买受人未竞得,不得索要任何补偿,及时无偿腾空、清除地上附着物并归还土地,如逾期则归委托人所有。

8、其他租赁权事宜,请在报名前自行向**市**区巨****经济**社咨询(联系电话:韩秀伟 189 0633 1555)。

四、竞买手续办理:

1、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者须在2025年8 月21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准)将竞买保证金3000元以网银转账方式(禁止使用现金转入账****公司指定账户(开户行:****公司**官山支行,户名:****,账号:810********1002254),转账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幽尔崮山前15亩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缴纳人必须与报名竞买人名称一致,未按以上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2、竞买人请于拍卖会当日2025年8月22日10:30前,携带报名材料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票据到******交易中心****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3、报名所需材料:(1)自然人报名: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3)银行出具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联系电话:198 6128 0699

联系地址:**市**区**三路与**岭路交汇处金泰园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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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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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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