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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络订餐及配送服务更正公告02
一、项目名称:校园网络订餐及配送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人:****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771-****816
四、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周蓉、彭瑶、梅莹 联系电话:0771-****981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8日
六、更正日期:2025年8月13日
七、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四、评审标准—3.1车辆配备情况(满分8分) |
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电动车辆2辆得2分,每增加一辆得2分,满分8分。(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时须提供购买合同或购买发票、车辆照片、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供应商所有时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供应商原自有或租赁电动车辆2辆得2分,每增加一辆得2分,最高得8分;供应商承诺成交后购买或租赁电动车辆2辆得1分,每增加一辆得1分,最高得4分。两项评分项仅按其中一项内容计分,不累计加分。此项满分8分。(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时须提供购买合同或购买发票、车辆照片、车辆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供应商所有时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车辆照片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承诺成交后购买或租赁车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计分。)标书代写 |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