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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门市**区杏滨街道董任西路217号用地范围内拆除重建、增资扩产。该项目位于我市划定的工业控制线范围内,符合相关文件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同意项目增资扩产提容增效。
根据该项目《**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书》《中华人民**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政府****改革局核准,我局拟按以下指标核定规划条件:
1.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2.总用地面积和建设用地面积:4218.01平方米;
3.容积率:2.0-3.0,计容总建筑面积:8435-12655平方米;
4.建筑系数:≥40%;
5.绿地率:≤20%;
6.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生产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7.工业厂房不得小于4层且不得大于8层;因特殊工艺流程和地质影响确需小于4层或大于8层的,由区相关主管部门研究;根据厦府办规〔2025〕2号文,对于达到现行本市工业用地控制标准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要求的**、改扩建工业厂房,不再进行特殊工艺审查;
8.其余规划条件满足现行《**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且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强制性内容和要求。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十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
地址:**市**区诚毅大街7号7楼
电话: ****812、****661
传真:****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