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自治区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事前公示。
一、采购需求情况
1、项目背景:****水利厅于2025年4****政府采购网发布“**自治区2025年度自治区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该项目为完善全区涉洪高风险区断网断电断路、深夜凌晨强降雨等极端情景下的预警“叫应”措施,计划配备700台新型入户报警叫应终端设备,通过呼叫端设备向群众家中的接收端设备发出精准、及时的山洪灾害等预警信号,实现快速应答机制,确保群众在紧急情况下能够第一时间收到预警信息,并迅速采取有效的应对行动。提升基层预警“叫应”有效性,精准解决预警信息难以及时到户到人的难题,有效提升山区和乡村地区山洪灾害的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最大程度减少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
2、采购内容与规模:700套新型入户报警叫应终端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采购预算金额:不含税金额:****600元,含税金额:****958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3%。
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5、供货及安装期限:订单下达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到货安装。
6、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7、交货及安装地点:**自治区各个地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二、直接采购供应商
| 预算金额(元) | 邀请供应商名单 | 服务地市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 ****958 | **** | **自治区各个地市 | 1 |
三、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符合《****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直接采购方式选取原则中“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的选取适用条件。因此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的采购方式。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8日,共5天。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自治区**市柳梧新区**大道以西、海西路以南军民路3号****公司****公司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张冲
电 话:187****8877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自治区**市柳梧新区**大道以西、海西路以南军民路3号****公司****公司****办公室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房迎港、汪玲玲、石镇、周正、朱青艳
电 话:186****0220、186****1218
电 子 邮 件:****@chinaccs.cn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