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水利局关于云和县雪梨深加工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审批
浙江-丽水-云和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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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
****2025-04-18
云水〔2025〕44号
****关于****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08-12 09:11:22

云******公司:

《关于要求批复的请示》及《****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四十一条和《**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水库库脚管理用房隔壁,原雾溪水磨厂区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33′14″,北纬28°4′4″。该项目总占地0.6722hm2,其中永久占地0.5622hm2;临时占地临时堆土场约0.11hm2,布设在项目区红线范围外北侧原水磨厂地块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幢四层、局部二至三层的生产用房建筑工程、道路场地工程、绿化工程及给排水管线等配套工程组成。工程施工将扰动原地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是十分必要。

二、基本同意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2.65万m3(其中一般土石方开挖约2.25万m3,宕渣0.31万m3,建筑石料0.01万m3,建筑废渣0.08万m3),土石方填筑总量0.90万m3(含绿化覆土0.03万m3,一般土石方回填0.55万m3,建筑石料0.01万m3,宕渣回填0.31万m3),综合利用开挖方0.87万m3,借方0.03万m3(均为绿化种植土),工程余方1.78万

m3(其中一般土石方开挖约1.70万m3,建筑废渣0.08万m3)根据主体设计因为项目砂石**余方较少跟砂管办部门沟通只在三量评估评估报告体现,无需进行拍卖,余方均运往“云**渣土消纳场(**区块)项目”填埋处理。

三、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计0.6722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和结论。

五、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至方案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25,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10%。

六、基本同意方案中项目按建设规划和控制性原则为2个防治分区: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1)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主体工程防治区面积0.5622hm2,包括项目内建筑物工程0.2981hm2、道路与场地工程0.2079hm2、绿化工程0.0562hm2。

工程措施:雨水管网332.58m,绿化覆土0.03万m3。

植物措施:绿化面积562.19m2(包含抚育管理)。

临时措施:基坑截水沟93m,场地临时排水沟50m(土方开挖13m3,砖砌5m3,砂浆抹面57m2),洗车池1座,沉砂池1座(新增开挖土方5.87m3,砌砖2.67m3,砂浆抹面10.67

m2);彩条布苫盖1000m2。

(2)Ⅱ区-临时设施防治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面积0.13hm2,其中0.11hm2临时堆土场位于红线范围外北侧原水磨厂建设地块内(现状为水磨厂,工程施工后会进行拆除),0.02hm2临时堆料场位于主体工程占地范围内,不重复计列。

工程措施:场地平整1300m2。

临时措施:①临时堆料场防护:临时堆料场砖砌防护25

m3,彩条布苫盖300m2。②临时堆土场防护:填土草袋围护150m(填土草包袋150m3),彩条布临时苫盖1320m2。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体系、防治措施布设和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建设中应对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中予以落实。施工时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做好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八、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地段、内容和方法。

九、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65.96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水保投资49.39万元,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6.57万元。水土保持估算总投**包括工程措施投资22.05万元;植物措施投资25.3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1.90万元;独立费用5.71万元;基本预备费0.47万元,监理费用0.2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5377.6元。

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项目主体设计深度为规划设计阶段,下阶段要据此做好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并应及时报送****,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本方案经批准后,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机关批准或者备案。

(二)在主体工程招标文件中,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内容纳入正式条款,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承包商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以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本项目主体设计深度为规划设计阶段,建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在下阶段设计时,优化设计方案,明确施工期间防汛措施。

(四)应当项目开工**行水土流失监测,并按季度向****报告监测成果。

(五)应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纳入主体工程监理中,并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竣工验收时,提交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报告。

(六)项目开工前,****税务局办理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手续并足额缴纳补偿费。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业主单位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专项自主验收,并向****报备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情况。

(七)将土石方信息录入浙土平衡系统。

十一、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由****负责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及时与****做好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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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基地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监督检查部门:****。

二、监督检查范围:****基地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检查水土保持工作职责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等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二)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等手续完备情况、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开展情况等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

(三)检查是否按规定剥离表土,剥离的表土有无集中堆放并采取拦挡、苫盖等防护措施,表土自身利用和外运综合利用等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四)检查取土场、弃渣场(堆场)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有无安全隐患,是否发生变更;是否存在向河道、水库、湖泊倾倒弃渣等情况。

(五)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重点区域(如深挖、高填路段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成果资料是否齐全、可靠等。

(七)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足额、及时交纳等情况。

四、监督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遥感监管等方式。

五、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1年检查2次,将设置堆高20米以上或方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上弃渣场(堆场)、有举报线索、下发整改通知、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或黄色等项目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加密监督检查频次。

六、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按照有关规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采用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和信用惩戒等方式追究责任。

七、对监督检查人员履职监督:监督检查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当利益,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保守商业机密,自觉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监督。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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