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5年8月13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辽宁-营口-盖州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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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


发布日期:2025-08-13


成文日期:2025-08-13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其他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关于2025年8月13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703

传 真:0417-****703

通讯地址:**市市府路1****审批局环保审批科

邮 编:1152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泰源****公司**市双台镇污水处理运营技术服务项目

**省**市**市双台镇黄旗堡村

**泰源****公司

****公司

本****处理厂项目,项目规划占地约9603m2,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20000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一级处理+二级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处理工艺,尾水采用自建205m管道(其中厂内管道91m,厂外管道114m)排入双台河,新增入河排污口。项目总投资12921万元,环保投资574万元。项目已经取得备案证明(盖行审备[2025]10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应采取对施工中的土石方开挖、运输、装卸、堆放,采用洒水、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出入车辆100%清洗、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物料堆放100%覆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等防尘措施后,须满足**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016)中**及农村地区颗粒物(TSP)浓度排放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是施工生产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管道试验废水。施工生产废水通过导排沟进入沉淀池处理后施工场地循环使用,不外排;管道试验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洒水抑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已有化粪池,经污水管网收****处理厂。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检护、施工厂界建设临时噪声围挡,施工设备尽可能摆放在远离敏感目标一侧、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严格控制施工时间、运输车辆限速禁鸣,规划运输路线,尽可能远离敏感目标等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建设过程产生的施工垃圾、施工土石方和生活垃圾。施工垃圾中的混凝土废料等建筑垃圾,****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建筑废物经过分类收集后,可以利用的部分如木材等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建筑****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进行处置。施工土石方,多余的土石方用作管沟两侧临时用地的生态恢复、污水处理厂场地回填和绿化,无弃方外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施工结束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二、营运期

1.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分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中粗细格栅及提升泵房、污泥池、脱水机房、污泥料仓中产生的NH3、H2S、臭气浓度,采取加盖封闭,通过管道收集至离子除臭装置(TA001)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旋流沉砂池、生化池中产生的NH3、H2S、臭气浓度,采取加盖封闭,通过管道收集至离子除臭装置(TA002)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无组织废气中的石灰料仓中产生的颗粒物,经仓顶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标准要求;厂界、厂区内无组织的NH3、H2S、臭气浓度、甲烷,采取定期喷洒除臭剂,排放浓度须满足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4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2.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设备冲洗废水、配药剂废水等,污染因子为pH、CODcr、BOD5、SS、氨氮、TN、TP、氟化物,营运期产生的废水通过厂内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厂内提升泵房,与厂外废水一并进入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一级处理+二级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水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DW001)排入双台河。排放浓度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Ⅴ类。

3.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处理厂各类机械设备,如污水泵、风机、污泥泵等,在采取隔声、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后,噪声排放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栅渣、沉砂、废包装材料,其中栅渣、沉砂经过压榨机压榨后暂存在运渣车内,运渣车临时存放在脱****填埋场;废包装材料暂存在1#加药间内,定期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后,应进行分类收集和贮存,在厂区的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得与危险废物混合存放,需分开存放并及时处置。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及检修产生的废油、废机油桶、化验室和在线检测废液、实验室废试剂瓶,均分类收集和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脱水污泥需进行鉴定,在鉴**果出具前需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暂存于污泥贮存料斗中,污泥料斗为密闭式料斗,设臭气收集措施,且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位置和设计、危废容量要求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要求。危废暂存应根据废物化学特性和物理形态分类收集存放,并贴有危险废物标识,危险废物应建立管理台账,电子+纸质台账保存期限至少5年,并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