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立医院(南区+北区)物业服务招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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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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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南区+北区)物业服务招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南区+北区)物业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118号

中标金额:****1480.00元/年

评审得分:97.2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医院(南区+北区)物业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医院(南区+北区)物业服务招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1+1模式),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服务质量、履约情况,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一次,续签合同金额不变。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方斌(组长)、刘素真、周宗辉、程龙云、王玲、王忠堂、薛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金额:50852.2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ahbidding.com),联系电话:187****587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汴阳三路616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193****2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706室

联系方式:187****5877

3.监督部门:****委员会

地址:**省**市**区银河一路530号

监督电话:0557-****1403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杨女士

电 话:187****5877、0551-****6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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