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委托,对2025****公司基站用地手续办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比选),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公司基站用地手续办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唱价时间:2025年 08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
五、评审情况:****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5年08月13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3名供应商响应递交,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信用代码:****0104MA775FKB1D)
(1)响应折扣:65%。
(2)增值税税率:6%。
(3)响应时限:自订单下发之日起,10日内出具勘界说明性文件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5)项目负责人:不涉及。
(6)资格能力:【****】资格能力响应询比(比选)文件要求。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信用代码:916********0805524)
(1)响应折扣:85%。
(2)增值税税率:6%。
(3)响应时限:自订单下发之日起,10日内出具勘界说明性文件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5)项目负责人:不涉及。
(6)资格能力:【******公司】资格能力响应询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响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
九、公示期: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08月18日共6天。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徐雅倩(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76****0180
刘经理(业主代表),联系电话:0991-****000
接收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 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 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南门国际城A2 号楼 3 单元 5 楼
联系人及电话:徐雅倩176****0180;梁廷宇 135****9658;冯立泉 177****7000。
邮箱:****@qq.com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徐雅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