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坑**工业区“工改工”项目1-7号厂房地面固化地坪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横坑**工业区“工改工”项目1-7号厂房地面固化地坪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横坑**工业区“工改工”项目1-7号厂房地面固化地坪漆项目
2、 项目编号:****
3、 采购预算:3,366,007.75元
4、 项目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完成期 |
备注 |
| 1 |
横坑**工业区“工改工”项目1-7号厂房地面固化地坪漆项目 |
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附件7)。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附件7)。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附件7)。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7)。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公告期限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 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08月20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售价:30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3、 方式:线上或现场获取,线上获取方式详见****官网(http://www.****.com/)-附件下载-《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标书代写
五、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03日09:00-09:30(**时间)。
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3日09:30(**时间)。标书代写
3、 地点:**省**市**街道元美东路6号301室。
六、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采购人地址:**市寮步镇莞樟路横坑段333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69-****866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街道元美东路6号301室
联系方式:0769-****903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769-****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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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