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区域供水通汇线(洪港水厂至海门青西河二号桥)改造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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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水厂至**青西河二号桥)改造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变更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8-13

**区域****水厂至**青西河二号桥)改造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变更公告

一、答疑

1、疑问: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同时具备①自然**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①自然**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018年6月1日实施的住建部第37号文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29条第4款)规定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具有相应勘察资质,对照《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本项目监测单位资质要求应为以下三种之一: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甲级;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监测检测))乙级或甲级。可详见“****总站关于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的复函”。

综上本项目与测量无关,建议更改资质要求。

答:同意修改资质要求,修改后资质要求如下,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相关条款同步调整:

“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同时具备①自然**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①自然**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监检))甲级。”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8月18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3、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招 标 人:****、

******公司

代 建 人:****公司

招标代理:****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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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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