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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2025-08-13
**区域****水厂至**青西河二号桥)改造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变更公告
一、答疑
1、疑问: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同时具备①自然**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①自然**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018年6月1日实施的住建部第37号文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29条第4款)规定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具有相应勘察资质,对照《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本项目监测单位资质要求应为以下三种之一: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甲级;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监测检测))乙级或甲级。可详见“****总站关于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的复函”。
综上本项目与测量无关,建议更改资质要求。
答:同意修改资质要求,修改后资质要求如下,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相关条款同步调整:
“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同时具备①自然**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①自然**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监检))甲级。”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8月18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3、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招 标 人:****、
******公司
代 建 人:****公司
招标代理:****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