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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白酒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白酒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三道关镇丰收村168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区三道关镇丰收村168号,中心坐标为E129度34分39.760秒,N44度40分31.790秒。厂区东侧为空地,南侧为空厂房,西侧为木耳菌厂,****公司,本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4775m2,总建筑面积2500m2,厂房租用现有,项目年生产酱香型白酒(原酒58度)45kl,酱香型白酒(成品酒53度)10kl。本项目职工8人,工作时间为8h/d,330d/a。
2024年10月,******公司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2024年11月6日,****环境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10日
联系电话:131****696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