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申请人:
根****医院路交会处西侧居住项目(五龙路适老化住房项目)施工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规定,现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申请人提问部分:
1、《资格预审文件》第30页3.4中评分标准-企业业绩:申请人近5年(以申请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业绩,每提供1项得10分,最多得30分。(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传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原件彩色扫描件,若申请人提供的为房屋建筑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为联合体中标的,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证明。) 疑问:请明确**业绩是否指的是在建业绩,企业业绩提供已竣工业绩是否得分标书代写
答:在建和已竣工业绩均予以认可。
2、本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获得**省优质工程,此要求对于项目施工及项目人员管理要求较高,但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无企业资格业绩要求且评分中的要求也相对较低,为确保项目后期实施达到质量创优要求,建议参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中业绩设置的规则,补充企业资格业绩要求及评分中项目经理业绩评分要求。标书代写
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二、本答疑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沿江大道162号
联 系 人:周荣
联系电话:186****677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南路35****广场A座写字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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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