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自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2月15日,****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以下简称“县职校”)负责建设的****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后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改(扩)建建设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36948.84㎡,项目建筑总占地面积为6774.1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1#教学楼,2#教学楼,1#实训楼,2#实训楼,1#、2#、3#学生宿舍楼,食堂,1#教师宿舍楼,2#教师宿舍楼,大门;基础配套工程项目有文化长廊,篮球场,混凝土沥青路,植草砖停车位,景观铺装,通透式校园围墙,新增实体围墙,配套建设校园绿化,给排水,消防及电气工程;新增建设配电房,新增垃圾池,新增停车棚,新增硬化混凝土路,新增毛石挡土墙,新增足球场,新增公共厕所。
二、审计评价意见
****改(扩)建建设项目,对提升**县标****学校建设有重要作用,扩大办学规模,为培养大批高素质职业技术人才奠定基础。
县职校在负责工程建设以及竣工后管理使用、资金管理使用等具体工作,能执行基本建设的法律、规章及有关合同条款。但在审计中发现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结果
****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后管理使用审计结果表明,关于结算审计方面存在多计工程造价问题。
四、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改(扩)建建设项目结算价款****2689.12元,经审计发现重复计量、与现场不符的情况等多计工程造价****634.62元。
五、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要求****进行整改。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五条“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的规定,县职中应对****改(扩)建建设项目调减工程造价****634.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