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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中心物业服务):
废标理由:该项目于2025年7月 23 日发布招标公告,由于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 第34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8条之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为确保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委员会一致认定,该项目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
合同包1(********中心物业服务):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王东(采购人代表)、刘佳(采购人代表)、吴艳、张艳玲、武瑞、霍启成、侯淑琴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无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中心物业服务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 称:****
地 址:****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4楼
联系方式:138****2310
名 称:****
地 址:**省**市******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联系方式:0911-****224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911-****221
****
2025年8月13日
附件: 废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