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中医馆建设及配套装潢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医馆建设及配套装潢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519.00元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95,519.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95,519.00元
磋商保证金(元):955.19元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采购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 |
1-1 |
中医馆建设及配套装潢项目 |
1项 |
95,519.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017〕13号《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08-14至 2025-08-2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者,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规定的时间,在****(****区金洲北路13号依强金谷2号楼802(马榕地铁站A出口))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参加磋商的资格。购买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1)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应现场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
售价:2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2025-08-25 09:00(**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标书代写
地点:****区金洲北路13号依强金谷2号楼8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梅城镇**路30号
联系方式:0591-****700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金洲北路13号依强金谷2号楼802
联系方式:0591-****0602
联系人:张增晖、鄢守麟
3.购买磋商文件和****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355********090004665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联行号:313****3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