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局********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先租后让挂牌公告
根据**国家农高区总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加快**国家农高区榆泉****园区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土**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自然**部《关于完善工业用地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1****管委会批准,拟采取先租后让方式挂牌位于**国家农高区榆泉****园区一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亩 |
规划批准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 让 年 限 ( 年) |
租赁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备注 |
| **** |
**农盛路、南至征地线、西至征地线、北至征地线 |
110757.74平方米(合166.14亩) |
工业用地 |
≥0.9 |
≥40% |
≥10%且≤20% |
先租5年后出让45年 |
136.24 |
136.24 |
5.5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本次挂牌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9日到**市乌伊东路333******局****分局****办公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9日到**市乌伊东路333******局****分局****办公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9日20:00时。标书代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9月9日20: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转出让条件及相关规定:承租方投资产业用地项目租赁期届满符合转出让条件后,转为出让的供应方式并缴纳出让金,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承租方投资产业用地项目达到立项批复约定的80%投资额后方可转为出让方式供应;投资额未达到80%,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本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土地使用者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租赁期内承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完成开发建设前不得转让、转租、抵押。转出让后,享有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能。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市乌伊东路333******局****分局;挂牌时间为:
2025年8月13日10:00时至2025年9月11日20:00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乌伊东路333******局****分局****办公室
联系人:李健、曹文慧
联系电话:0994—****210
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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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