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乡村振兴临港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审批
甘肃-兰州-皋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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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8-13

项目名称 **新区乡村**临港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纬一路以北,经一路以西,S201省道以东,中川商贸一条街以南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23401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杨春荣
联系人 窦尉铭 联系电话 135****3941
项目投资(万元) 6500 环保投资(万元) 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0-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5 内陆养殖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335.1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经济林种植45亩,药用植物种植30亩,渔业养殖44.6亩;建设温室大棚1座,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中心、亲水乐园、主题餐厅、装配式民宿及露营等旅游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内部道路、排水及灌溉等基础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建设期为减少扬尘,建议在工地主要道路均铺砾石或定时洒水,以减少车辆通行的扬尘。对易生尘埃的水泥等干粉材料尽量采用带装,储存在室内或在室外加盖防尘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尽量采用预拌砂浆,必须采用现场搅拌砂浆时,搅拌应设置在棚内,搅拌时要有喷雾降尘措施。为减少施工机械对大气的污染,施工组织应择优选择和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减少高排放机械的使用数量,同时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加装消烟装置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机械对大气的污染,也可较大限度地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建设期在施工期,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对处理施工机械的车辆、构筑物的冲洗废水进行预处理后重复使用,对厨房含油废水,通过建隔油池处理后外运。生活污废水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外运
噪声 有环保措施:
一是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二是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应尽量远离居民区,车辆出入施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三是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单位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同时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对机器设备加强保养,加装设备防震垫进行防振,并加装防音。施工噪音污染随工程建设期的结束而结束,因此污染也是短期的。
承诺:**** 杨春荣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杨春荣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2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