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揭阳市揭西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高京经济网络公路改建工程及龙江河大桥项目等29个乡镇建设项目)(公示稿)的情况说明

审批
广东-揭阳-揭西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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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分类: 国土**、能源、公告
发布机构: **市**** 成文日期: 2025-08-13
名称: 关于《**市**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高京经济网络公路改建工程及**河大桥项目等29个乡镇建设项目)》(公示稿)的情况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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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高京经济网络公路改建工程及**河大桥项目等29个乡镇建设项目)》(公示稿)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5-08-13

为加强我县土地管理,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我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编制了《**市**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县高京经济网络公路改建工程及**河大桥项目等29个乡镇建设项目)》(公示稿)。本次项目地块涉及13个乡镇,25个行政村,用地面积约10.3361公顷,调整前规划用地均无城乡用地规模,现调整为城镇村道路、广场用地、文化用地、排水用地及环卫用地等城镇建设用地。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具体安排如下:

公示时间:5天,即8月14日—8月20日;

公示方式:(1)****官网公示,http://www.****.cn/jyjxzrj/gkmlpt/index;(2)涉及的乡镇和行政村公示栏公示。

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邮政编码:515400。所有反馈意见请注明“**市**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项目”字样。

(2)有效反馈意见期为:至8月20日24:00止,逾期视为无效意见,将不予采纳。

(3)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本人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和单位签章),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涉及公示的镇村名单

2.各镇落实地块相关图纸(含落实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图和影像图)

****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涉及公示的镇村名单:

1

大溪镇

后洋村

2

东园镇

桃围村

3

河婆街道

乡肚村、新四村、马头村、庙角村、欣堂村

4

灰寨镇

南洋村、马路村

5

金和镇

**村

6

京溪园镇

长滩村、美德村、泮坑村、大鹿村

7

**镇

井下村、团结村、龙东村

8

棉湖镇

下浦村

9

**镇

火炬村

10

钱坑镇

钱东村

11

上砂镇

新东村

12

塔头镇

锦龙村、旧住村

13

五经富镇

联南村、第六村





附件:

1.附件2.各镇落实地块相关图纸(含落实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图和影像图).rar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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