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广东-韶关-曲江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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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5-08-14 08:35:45

****公司**供电局:

我局收到你单位****110千伏产业园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并按时受理你单位提出的****110千伏产业园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5209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方米0.6元),为27125.4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649号)规定,该项目征收省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2712.54元,免征省市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24412.86元。

附件:实施****110千伏产业园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doc

****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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