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上帕镇珠明林村农村公路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政府关于审批福县上帕镇珠明
林村农村公路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请示》(上政请〔2025〕179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上帕镇珠明林村农村公路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为了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补
齐设施短板,扎实推进产业提档升级工作,借此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以工代赈项目及**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等相关政策的契机,结合珠明林村实际,经研究论证,我镇拟定开展**县上帕镇珠明林村农村公路以工代赈项目。经研究,原则同意**县上帕镇珠明林村农村公路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
**县上帕镇珠明林村农村公路以工代赈项目。
三、项目代码
****。
四、项目建设地点
上帕镇珠明林村通村路。
五、项目建设内容
1.在原有道路硬化5.5公里,路基宽度4.5米,硬化宽度4.5米。2.沿用原有错车道并进行硬化,错车道宽6.5米,长20米,共17个。3.挡墙建设3575.6立方米。4.防护栏建设1项,**波形护栏2公里,原有护栏加高3公里;5.涵管建设6处,直径800mm钢筋混泥土圆管涵6处;6.涵洞建设3处。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731万元,争取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
七、建设年限
2026年3月—2026年12月。
八、劳务报酬发放
当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占申请以工代赈专项资金40%,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为320万元,****银行打卡发放。
九、节能和环保措施
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节能环保措施,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提出的节能和环保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随时接受监督检查,确保节能和环保措施与能效指标的落实,实现节能、环保效果。
十、项目招投标
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需要使用农民工参与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等有关要求,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等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在选择过程中要民主监督、科学决策,杜绝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
接文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以工代赈项目管理相关要求:
一是优化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初步设计方案,在方案或概算中对应劳务报酬予以单列;二是完善相关审批手续。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件手续;三是执行项目“四制”制度。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4项工程管理制度;四是编制务工组织方案。项目主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院坝会等方式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再次对有意愿的务工群众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实名制台账。并留存会议照片和摸底调查台账备查。结合就业意愿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五是严格劳务报酬发放。本项目劳务报酬320万元,占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的比例为40%以上,在实施过程中尽可能提高比例,预计带动群众就业201人。严禁以工代赈资金整合用于其他项目。劳务报酬的发放应当公开、足额、****银行卡发放,严禁克扣、拖欠;六是施工合同签订。项目业主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将吸纳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群体等用工情况纳入合同约定条款;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和比例,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等要求纳入合同约定条款;项目施工时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纳入合同约定条款;项目业主要督促施工企业与务工群众签订务工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务工人员信息、务工岗位、发放工资标准等也要列入合同约定条款;七是项目公示公告。建设单位要根据项目开工前、施工期间和项目建成后,不同阶段公告公示内容要求,对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及金额、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周期、务工信息、劳务报酬、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施工单位要每月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形成工资发放表,按程序报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审定签字盖章后,****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务工群众签字确认,****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做好项目绩效,留存公示文件、相关影像资料、项目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台账、工资发放台账、银行凭证等各个环节资料,作为项目资料存档以备审查;八是监理工作职责。委托的监理单位在正常履行监理工作职责的同时,特别要把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九是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要建立项目永久性公示牌,明确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及金额、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周期、务工信息、劳务报酬、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项目业主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围绕以工代赈建设任务、以工代赈用工环节、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培训情况和成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情况和成效、当地群众获取劳务报酬情况等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工程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十是工程变更和资金使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资金的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因招标、竣工决算产生的以工代赈项目结余资金,应投向以工代赈支持领域,由市(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或项目业主单位按程序报批,经市(州)级发展改革部门批复同意并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方可调整使用。****政府债务风险,请按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做好项目资金的筹措,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作为项目资金,****政府债务。项目建设严禁超投资、超概算,建设资金不到位,严禁开工建设。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好项目各项工作,确保项目落地实施。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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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 |||||||
| 项目名称:**县上帕镇珠明林村农村公路以工代赈项目。 |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建筑工程 | √ | ||||||
| 安装工程 | √ | ||||||
| 监理 | √ | ||||||
| 设备 | √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勘察、监理、设计投资单项合同估算金额未超过100万元,不采用招标方式。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投资估算金额超过400万元,采用招标方式。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超过200万元,不采用招标方式。 该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模式实施,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7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8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