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含**院区)零星修缮(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14日 10:53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刘绍金,林杰,陈慧华 | ||
| 总成交金额 | ¥1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洁翔、郭燕、林方昊、林钧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358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二环路45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927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广场7号楼182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3586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 ||
| 附件2 | 资格承诺函.png | ||
采购包1:
| **** | **省**市**区江滨中大道367****中心八层 | 1,350,000.00元 | 99.84 |
采购包1(****(含**院区)零星修缮):
工程类(****)
| 1-1 | 房屋修缮 | ****(含**院区)零星修缮 |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服务期限:2年。有效期截止时,若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150万元,下年度采购结果尚未确定,则顺延至下年度招标结果公布,签订合同后止。 | 年 | **院区:林玲、**院区:肖钦霖 | 闽135********08094、闽135********00429 | 1,35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刘绍金 |
| 评审专家: | 林杰 、 陈慧华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万)费率为1%,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费率为0.56%】。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银行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公司账户:开户银行:****银行**市**支行;开户名称:****;账 号:1402 0281 1960 0095 820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含**院区)零星修缮:1.2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审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节,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项号12,条款号26,(2)其他中‘3)★供应商须承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须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将被视为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按无效投标处理。’”规定,视为无效投标,故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其余8家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2、福****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下午对本采购项目的最终报价为147000.00元,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类)价格符合性审查中“其他情形(2)”的要求,其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且其无法合理书面说明其最终报价合理性,磋商小组按无效报价处理。
3、供应商报价金额仅作为本项目价格评审的依据及报价下浮率的体现,不作为中标金额,仅作为本次报价部分评分的依据,最终的合同总金额仍为本项目的预算总价人民币****000元。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下浮率为10.00%。
名称:****
地址:****二环路451号
联系方式:0591-****9272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广场7号楼1823室
联系方式:0591-****358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洁翔、郭燕、林方昊、林钧
电话:0591-****3586
****
2025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