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老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审批
山东-济南-历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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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4日


****2020年被纳入《**省2020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六十七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防范工业企业关停搬迁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保障工业企业地块开发再利用的用地安全,****于2025年3月委托****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场地概况

****成立于1998年12月,公司老厂区地块位于**市高新区高官寨镇火石村南侧、遥墙国际机场园内,机场北路以东,机场路以南,机场跑道以**遥墙机场以北。地块中心点位坐标为117.20869°E,36.86505°N,占地面积220911.70m2,约331.37亩。在遥墙国际机场建设之前,地块及周边地块均为农用地,地块内南侧1号机库****指挥部于1989年建设。1998年,****租用1号机库,公司主要从事航空航天器修理(行业代码C4343),面向中小型航空器开展大修和维护业务。2001年至2010年****在地块内先后投资建设2号机库、3号机库、4号机库、5号机库及配套设施。2010年左右至2024年4月,地块内****正常运营。根据《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2017~2040年)》,本项目地块纳入**遥墙国际机场二期改扩建飞行区工程项目用地范围,规划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用地代码:S41)。参照GB36600-2018,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评价标准参照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

2、污染识别

该公司于1999年3月27日正式营业,并租用1号机库,1号机库用于飞机维修业务,总建筑面积4985m2,设有2个B737机位,早期设有喷漆间、清洗间,后期喷漆间、清洗间基本不用,配套建设锅炉房等;2001年,****开工建设2号机库及其配套设施,于200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2号机库用于飞机综合维修业务及飞机部件的喷漆、清洗,总建筑面积14600m2,设有3个B737机位,辅助设施包括喷漆间、清洗间、配电室等,配套****处理站等;2008年,****开工建设3号、4号、5号机库及其配套设施,于201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3号机库主要用于飞机整机或局部的喷漆,总建筑面积3750m2,设有1个B737机位,辅助设施包括喷漆机库。4号机库用于飞机综合维修业务,总建筑面积4000m2,设有1个B737机位。5号机库用于飞机综合维修业务及飞机部件的清洗,总建筑面积39000m2,设有2个B767机位(或3个B737机位),辅助设施包括清洗间,配套建设锅炉房等。识别的地块内特征污染物有苯、甲苯、二甲苯、乙醇、乙酸乙酯、丙酮、亚硫酸钾、硼酸钾、N-[2-[双(羧甲基)氨基]乙基]-N-(2-羟乙基)-甘氨酸三钠盐、硫代硫酸钠、硫代硫酸铵、无水亚硫酸钠、冰醋酸、硼酸、硫酸铝钾、石油烃(C10-C16)、总石油烃、聚氨酯预聚体、树脂或橡胶、非甲烷总烃、硝酸钠、氯乙烯、SO2、NOX、氨、锰、铬、镍、铜、锌、钼、钴和钒等。地块及相邻企业地块从事过飞机制造及修理、仓储等多个行业,涉及石油烃(C10-C40)、苯系物等特征污染物,可能会对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故该地块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查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为下步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采样分析阶段在地块内共布设256个土壤采样点,送检819份(现场平行质控样不计)。检测指标为GB36600中45基本项、pH、石油烃(C10-C40)、丙酮、锰、钼、锌、钴、钒、氨氮和PCBs。结合土地未来用地性质,地块内所有检出的土壤污染物指标检测结果均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堆土的分布及堆土方量,在堆土区布设34个土壤点位,现场共采集57份(现场平行质控样不计),检测指标为GB36600中45基本项、pH、石油烃(C10-C40)、丙酮、锰、钼、锌、钴、钒和氨氮。结合土地未来用地性质,所有检出的土壤污染物指标检测结果均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采样分析阶段在地块内共布设37个地下水点位,但因地块内施工,涉及基坑清挖降水,造成22口监测井内无水,仅采集了15口监测井地下水样品。地下水检测指标为GB/T 14848前37项(微生物指标外)、GB36600基本45项(GB/T 14848前37项外)、丙酮、钼、钴、钒和石油烃(C10-C40)。地下水中全部有毒有害指标均未超过IV类水质限值或相应评价标准。

3、主要结论

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地块所有土壤污染物指标均未超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地下水所有指标(除浑浊度)结果均低于IV类水质限值,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的要求,无需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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