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至**铁路项目(**段)用地涉及**市**区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土地用途调整的原因
****至**铁路项目(**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1536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府办〔2021〕27号)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省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23〕72号)国家级规划,属于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范围。
本项目**段用地面积26.6503公顷,由于线性工程具有区域分布连续性和不可分割性,不可避让占用**区永久基本农田0.7674公顷,占用地块耕地质量等(国家利用等)为5等地0.7671公顷,6等地0.0003公顷。根据《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条件且须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
二、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主要内容
本次补划方案是在确保**市**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对**市**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业区进行局部调整,占用及补划地块主要位于**镇。补划面积0.9006公顷,耕地质量等别为5等。
调整后,**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0.1332公顷,耕地保有量、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等规划控制指标均保持不变。
三、公示期限及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日期从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13日,公示期共30天。
(二)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同时必须阐明本公示事项对其产生利害关系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三)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本方案。
附件1:****至**铁路项目(**段)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图(调整前).pdf
附件2:****至**铁路项目(**段)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图(调整后).pdf
附件3:****至**铁路项目(**段)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图(调整前).pdf
附件4:****至**铁路项目(**段)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图(调整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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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