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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6********001227C | 建设单位法人:王华 |
| 柏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市**区 |
| ****市**区**中路175号 |
| **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区 |
| 经度:105.09115,105.07699 纬度: 37.49514,37.439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1-03 |
| 卫环函〔2020〕1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2000 |
| 1413 | 运营单位名称:********中心 |
| 126********314425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所有限公司 |
| 916********0013157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所有限****监测中心站 |
| 916********0013157 | 竣工时间:2023-11-0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5150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路线全长7.614千米 | 实际建设情况:主线长7.559km,连接线长0.785km,A匝道长0.594km,B匝道长0.291km,线路全长9.23km |
| 环评批复未含连接线和匝道长度。验收时将连接线、匝道长度一并统计为线路长度。除匝道、连接线外,主线长度较环评阶段少55m,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采用双向四车道(特大桥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25.5m,桥梁宽度 33m,设计速度 80km/h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按主线为一级公路,连接线为二级公路标准建设,采用双向四车道(特大桥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25.5m,桥梁宽度 33m,设计速度 80km/h。 |
| 项目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明确了连接线按2级公路标准建设,较环评阶段有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声屏障1390米;职工食堂各配备一套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定期运至****处理厂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设声屏障1478.4米;食堂配套GE0-2.0KDZ型和GE0-4.0KDZ型环保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后经中水池暂存,用于院内绿化、洒扫抑尘,不外排。 |
| 声屏障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优化设计后增加。因治超站取消未建,人员减少,生活污水产生量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常乐互通一座(含9 条匝道),除A匝道设1 座292.8m上跨主线桥外,其余匝道全部为填方路基;设中桥2座;永久占地49.98hm2,临时占地8.42hm2; | 实际建设情况:设互通匝道2条,A匝道594米,B匝道291米,AK0+413.215A匝道设384.67m跨线桥1座;设中桥1座;永久占地41.70hm2,临时占地15.53。 |
| 环评阶段与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不一致,项目施工图阶段设互通A、B 2条匝道,中桥1座。永久占地:治超站取消,养护工区(含执法管理用房1处)优化调整位置后总占地减少;收费站综合楼、食堂、管理用房等未建;设置路肩挡墙收缩坡脚,节约用地。优化线路平纵面设计,临时占地:项目施工生产生活区进行场地集中化、标准化建设,占地增加5.10hm2;材料堆放区增加3.31hm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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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80m3/d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15m3/d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2025年5月6日采样监测 |
| 1 | 声屏障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和2 类标准 | 已建设 | 2024年8月11-12日进行监测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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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进行施工组织,尽量减少占地,弃土弃渣及时清运, 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便桥等临时占地采 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进行生态恢复。严格落实《**下河 沿黄河公路大桥工程对黄河卫宁段**鲶国家级水产种质** 保护区营销专题论证报告》提出各项生态保护及补偿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占地,并编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按要求做好相关用地的占补平衡和补偿工作,并通过优化设计方案尽可能减少土地占用影响。项目除黄河特大桥在**鲶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实验区内,沿线无国家级、省级保护性植物和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项目施工期间,通过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施工人员培训宣传教育,规定材料运输路线和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随意扩大施工作业带和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外的保护区内等,施工期间未发现扰动工程红线占地外区域和随意猎捕、惊扰、驱赶野生动物、破坏植被等行为。项目黄河特大桥桥梁下部施工对黄河卫宁段**鲶国 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水质影响有限,通过调整避开鱼类繁殖期和主汛期施工,制定**鲶保护区珍惜鱼类救护方案,开展水生态环境监测和增殖放流等措施,使对**鲶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的影响降到最小。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且随着项目施工期的结束和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覆土整治恢复、耕地保护和补偿、做好植草护坡和植被恢复等绿化工程,以及切实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等,使项目的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补偿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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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工期严格落实施工围挡、临时场地硬化、物料苫盖、洒 水抑尘等扬尘防控措施,大风天气土方作业停止施工。水泥储 罐及矿粉储罐废气经配套安装的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水泥 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 标准后,经15米 高的排气筒排放。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废气经“集气系统+活性炭 吸附”装置收集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运营期项目服 务区、养护工区、****收费站冬季使用电锅炉取暖,食堂 油烟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8-2001) 执 行。 2、施工期砂石料冲洗废水和混凝土拌和废水经沉淀、中和处 理后回用,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生活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洒水抑尘。运营期路基段设置路面径 流收集系统及事故池,特大桥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 池,养护工区、治超站、路政大队生活污水经2座50立方米的 化粪池收集后,经MBR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80立 方米/天)处理;收费站生活污水经1座20立方米的化粪池收集 后,经 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10立方米/天)处 理,出水水质须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标准,定期外运至常乐高铁商业圈污水处 理厂处理。 3、加强机动车辆管理,采取设置禁鸣标志、严格执行限速和 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对破损路面及时修补、在噪声敏感 点设置声屏障等措施,施工期噪声达到《****工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标准要求,运营期噪声达到《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标准要求。 4、施工期弃土、弃渣集中运往弃土场处置,建筑垃圾分类处 理,生活垃圾送各乡镇指定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施工 机械机修油污集中存放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对临近水源保护区路段采取更严格的施工管理和环保措施,加强施工监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在上述路段禁止设立弃土场、 施工场地、施工营地和物料堆放场等临时工程,并且严格约束 施工人员的个人卫生行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根据天气和施工作业情况,加大施工道路、施工场所洒水降尘频次; 散装物料集中堆存,加强储存、运输和装卸管理,粉料篷布苫盖;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和规定运输路线、行驶速度;拌合设备全封闭,自带烟气除尘设备和采用先进的沥青摊铺工艺等措施,有效地缓解了施工扬尘等对环境空气质量及沿线居民的影响。(2)工程沿线周边环境开阔,扩散条件较好,运营期产生的道路汽车尾气、二次扬尘等总体排放量较小,经扩散后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沿线养护工区和执法管理用房采暖使用电锅炉,职工餐厅安装有环保型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通过加强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管理,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和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禁止向附近水体随意丢弃、倾倒垃圾等,防止经雨水冲刷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项目预制场、拌和站以及物料堆场均远离黄河、水源保护地及水产**种质保护区设置,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设临时沉淀池和隔油池,砂石料冲洗废水和混凝土拌和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少量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间沿线地表水黄河断面水质符**环境质量Ⅱ类标准要求,公路施工对沿线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2)本工程排水系统完整,排水顺畅。路面设置径流收集设施,由路面横坡、拦水带及急流槽组成,径流经排水系统汇集到急流槽和排水边沟后排入路两侧1#-18#事故应急池、沉砂池、油水分离池。跨黄河大桥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桥面雨水沿桥面横坡进泄水口后流入桥梁两侧的排水管中,再沿桥梁纵坡方向引至桥两端、桥底空地设置的4个事故应急。在常乐互通立体交叉设置4个蒸发池。正常径流排水经沉淀后排入附近灌溉渠,事故****处理厂处理。养护工区和执法管理用房生活污水经20m3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15m3/d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 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经中水池暂存,用于院内绿化、洒扫抑尘,不外排。 3、(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通过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施工方式,禁止夜间施工,规定运输路线,要求减速禁鸣,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时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等措施,有效地降低了公路施工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根据施工期工程施工场地周围环境敏感点处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各敏感点所处路段的场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标准要求。(2)运营期,建设单位通过加强机动车辆限速、超载和噪声敏感点路段禁鸣的交通管理要求,制定噪声自行监测计划,加强公路沿线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和加强路面的日常养护清洁,安装声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公路沿线3处声环境敏感点的昼、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和2 类标准。 4、(1)施工期施工场地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内设置有生活垃圾箱(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清运,未随意弃于黄河岸边及水体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主要用于基坑、路床填筑和临时占地平整恢复。建筑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部分用于周边村民修整道路。废沥青混凝土面层材料和废弃的沥青块统一收集用于沿线村庄低等级路及平交。(2)运营期,养护工区等均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量较小,****公司定期处置。公路沿线洒落的垃圾由公路养护人员及时清扫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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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