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湖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发〔2023〕20号)(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必须为在**湖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湖依法纳税的企业或单位,包括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开发者企业、产业园运营单位、****协会等。申报对象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的(下称软信企业),适用于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领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行业大类代码64、65)(如有最新版应以最新版为准)。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申报单位可通过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cn/dgecsp/#/xzc),搜索点击“****湖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申报项目”,选择意向申报的项目,点击“申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待审核通过之后,将审核后带水印的资料打印胶装成册(勿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金属装订),签字、盖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三份,2025年8月26日前递交至:**市**湖礼宾路2****中心A5-A24号****中心实行“预约优先+现场派号”制度,为提高企业的办事体验,减少现场等待时间,建议企业通过“****中心”、“i莞家”公众号和“i莞家”APP等渠道提前预约后合理安排时间到厅办理,预约路径依次选择“政策申报”、“惠企服务(政策兑现)”)。
三、申报项目
本次申报项目包括:(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包括质量提升资助和资质荣誉奖励);(二)支持企业技术创**应用推广;(****园区;(四)支持企业引育人才;(五)支持产业园提升运营能力;(六)支****中心建设;(七)支持产业氛围提升。
四、申报要求
申报人需按要求完善申报资料,并在申报系统上传材料,通过网上初审后按照要求打印带申报流水号水印(系统将在网上预审通过后第二天附水印)纸质材料上交。具体申报要求、流程、咨询方式等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一)上传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表:在申报系统选择对应的子项目,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进入材料上传界面下载空表,填好相应内容后上传。各子项目需独立申报,同一子项目有多项申报内容的,需在同一申报表上填报;
2、其它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扫描的PDF文件;
3、所有上传材料不接受压缩文件。
(二)纸质材料要求:
上传的所有材料通过网上初审后,(系统在当晚统一给上传材料添加水印)第二天在I莞家小程序下载带申报流水号水印的PDF文件,打印签字盖章后提交。
五、注意事项
项目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应随时关注系统审核信息,如退回修改,请及时完成修改并确认提交,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如审核时间即将届满,但尚未审核或退回修改后再提交的,请务必来电提醒工作人员审核。
(一)关于申报内容和资料问题请****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769-****8946
(二)关于网络申报操作问题****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69-****2222-8018
QQ咨询群:****554317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湖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发 〔2023〕20号)的通知
2.《****湖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