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市本级]朝阳市双塔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农村供水)跟踪审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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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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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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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211********00020
工程名称 **市**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农村供水)
标段名称 **市**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农村供水)跟踪审计 编号 ****
建设单位 **** 联系人 李经理 联系电话 0421-****132
工程类别 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省﹒**市﹒市辖区 建设地点 **市**区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联合体单位(******事务所****公司) 649200.000元 1096 合格 87.00 ****事务所执业证书 李洪义 注册会计师 211****50017
2 ****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公司) 649800.000元 1096 合格 73.99 ****事务所执业证书 杜志伟 注册会计师 211****40010
3 ****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体单位(**博扬****公司) 649500.000元 1096 合格 71.40 ****事务所执业证书 崔庆彬 注册会计师 110****00577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8-14 公示截止时间 2025-08-19
填报单位 **** 联系人 苑绍东 联系电话 186****3337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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