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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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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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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于1月5日收到《****政府关于**市2023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4〕26号),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与用途
本次征收土地的位置位于**区武王街道北孔庄村、**街道白庄村、**城街道西韩王村,拟作为**区智慧岛项目一期建设。
二、被征收土地的村、地类及面积
具体面积和地类详见下表: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政府公布的最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和《******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焦政〔2020〕29号)规定执行。
四、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采取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就业安置等途径进行。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不服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