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保障公民有序参与司法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面向全市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就**市2025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将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候选人100名,候选人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三种方式产生。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市辖区范围;
6.有时间和精力保证按时从事陪审工作;
7.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机关、****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其他要求
1.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2.公民不得同时****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选任程序
(一)选任方式
1.随机抽选。****司法局****法院、****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人数10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推荐表)》等材料。
3.组织推荐。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经本人同意,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进行推荐,****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推荐表)》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司法局****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相关规定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
(三)确定人选。从随机抽选且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同时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个人申请或被推荐人数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通过测试确定拟任命人选。
(四)任前公示。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五)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法院院长提请**市****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市****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
四、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3日起到2025年9月13日止。
(二)报名地点:****司法局306室,
联系人:常晨,电话:156 3707 7156。
(三)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推荐表)》一式三份。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人民陪审员****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时间为30天,本公告未尽事宜,****司法局、****法院、****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推荐表)(点击下载)
****司法局
****法院
****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