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三中食堂装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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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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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中食堂装修已被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学校公用经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2.2.工程建设规模:拆除工程、装饰及安装工程(含隔墙建造及各室内空间顶、地、墙等)、给排水、电气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本工程招标控制价450584元,K=5%,发包价42805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分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三中食堂装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50584元;发包价为428054元;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不属于****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单位。3、依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依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5、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5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8月21日18时00分00秒到****(**市**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二十四层B座)现场购买。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5%)。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标书代写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 9时30分(**时间),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市**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二十四层B座)标书代写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古槐镇中街村横街71号,电子邮件:/

电话:0591-****8502 ,传真:/

联系人: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五四路国际大厦综合楼二十四层B座

电子邮件: ****@qq.com

电话:0591-****2259,传真:/

联系人:雷工

(此件主动公开)

****教育局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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