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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隆街镇立新稻米帮扶加工配套设施项目概算的复函
****政府:
《关于请求批准隆街镇立新稻米帮扶加工配套设施项目概算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公司编制的隆街镇立新稻米帮扶加工配套设施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5-441623-04-01-764852)概算审核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隆街镇立新村(****电厂职工宿舍)。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793平方米,其中建筑总占地面积407平方米,****结构厂房,拟配备一套精米生产线设备。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95.0172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81.42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5950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市**区“百千万工程”对口帮扶资金(第三批)中安排150万元,剩余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解决。
五、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按照时间节点在审批平台及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1.**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隆街镇立新稻米帮扶加工配套设施项目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