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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612MA1WJ6CE92):
因**纳****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纳****公司“2﹒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负有责任案,请你(单位)于2025年9月15日10时整到**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股接受询问调查,来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书》证件材料,如无法按时前来,请及时联系。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也无法通过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我局通过本公告向你(单位)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省**市**区**街道广新二路1号
联系人:梁优柱联系电话:075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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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4日
《询问通知书》(高)应急询〔2025〕执法-5号送达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