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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有关措施的通知》(岚综管办〔2021〕93号)精神,自2021年起对规模种植30亩以上的马铃薯、玉米、水稻种植户给予每亩补助200元,对抛荒撂荒耕地复耕后用于种植粮食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5亩以上的种植户给予每亩补助400元。根据申请人申报,我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的函》(岚农函〔2024〕610号)要求,组织所在片区、****服务站联合开展实地测量,实地测量时申报主体全覆盖,测量种植面积采用抽样方式,抽测比例不低于该申报主体申报面积的30%,并对申报材料逐项审核。经审核,****农场(个体工商户)等33家生产主体或个人符合2025年促进粮食生产补助要求(详见附件),共申报规模种植马铃薯面积6984.81亩,拟补助财政资金****916元。其中利用普通耕地规模种粮6605.04亩,每亩补助200元,拟补助****008元;利用撂荒耕地规模种粮面积379.77亩,每亩补助400元,拟补助151908元。
现将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0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处电话:0591-****3280
地址:****中心3号楼20层2030
邮编:350400
附件:****合实验区2025年促进粮食生产补助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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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