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公开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限: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1日
联系电话:029-****3303
联系地址:**县南新街9****车站北侧)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
| 1 | ****矿山废石料深加工及新型建材生产线项目 | **县石桥镇石桥村****公司矿山区内 | **** | **中蓝****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6816.57m2,总建筑面积18558.33m2,主要建设全封闭式水稳碎石、砂生产线及二灰拌合站、新型建材生产车间和原料库等,并配套建设运输道路、宿舍等附属设施。 | 废气影响及保护措施: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经各自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封闭车间,车间并设有喷淋抑尘装置等措施。 废水影响及保护措施: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影响及保护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振动给料机、鄂破、圆锥破、对辊制砂机、搅拌机等各种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设置基础减振、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降低影响。 固体废物影响及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地下水、土壤影响及保护措施:本项目建设在**内空地进行,建成后生产车间及厂区内道路全部硬化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本次要求对沉淀池、污泥池做好防渗处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各项措施已落实到位,地面已硬化防渗处理,从源头上采取防治措施进行有效控制,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