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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征集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试点参与机构的公告》相关要求,我县开展了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试点参与机构的公开征集工作。经机构申报、材料审核等环节,现将符合条件的试点首批参与机构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二、监督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参与机构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养老科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请注明异议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地址:灵溪**滨路 168 号 209 室(********中心),联系电话:0577-****2881、0577-****2287
三、后续管理
****将对此次公示的参与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后续会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机构的调整和补录工作。参与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全过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确保补贴资**全和项目规范运行。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并取消其试点参与机构资格。
附件:苍**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试点首批参与机构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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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