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片区广告集中采购招标文件
相关条款变更补遗
变更一、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第2.1条项目概况:
“****目前**片区在建项目20余个,涉及**、航道、高速公路、桥梁、铁路、隧道等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常需要用于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企业形象建设及企业文化宣传等广告设计制作,来源主要由项目部自行采购解决。
****拟对**片区项目广告设计、制作实施年度集中采购,采购金额预估****670.47元人民币,以实际结算为准,本次集中采选定2家优质供应商,签订集采框架协议,供公司**片区各项目采购广告设计、制作时选用。”
变更为:
“****目前**片区在建项目20余个,涉及**、航道、高速公路、桥梁、铁路、隧道等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常需要用于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企业形象建设及企业文化宣传等广告设计制作,来源主要由项目部自行采购解决。
****拟对**片区项目广告设计、制作实施年度集中采购,采购金额预估含税总价为****176.47元人民币,以实际结算为准,本次集中采选定2家优质供应商,签订集采框架协议,供公司**片区各项目采购广告设计、制作时选用。”
变更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2.1 |
项目情况 |
招标含税控制总价:****670.47元人民币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2.1 |
项目情况 |
招标含税控制总价:****176.47元人民币 |
变更三、第五章“供货要求”“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中
“****目前**片区在建项目20多个,涉及**、航道、高速公路、桥梁、铁路、隧道等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常需要用于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企业形象建设及文化宣传等广告设计制作,来源主要由项目部自行采购解决。****拟对项目广告设计制作实施年度集中采购,选定2家中标供应商,签订集采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供公司**片区各项目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采购广告设计制作时选择。根据往年门广告设计制作合同测算,本次集中采购总金额约****670.47元。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为框架协议签订日起至1年,合同总价约为****670.47元,超出合同有效期合同自动终止。”
变更为:
“****目前**片区在建项目20多个,涉及**、航道、高速公路、桥梁、铁路、隧道等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常需要用于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企业形象建设及文化宣传等广告设计制作,来源主要由项目部自行采购解决。****拟对项目广告设计制作实施年度集中采购,选定2家中标供应商,签订集采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供公司**片区各项目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采购广告设计制作时选择。根据往年广告设计制作合同测算,本次集中采购招标含税总金额约****176.47元。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为框架协议签订日起至1年,合同总价为本次中标价,超出合同有效期合同自动终止。”
注:颜色为黄色部分表示原招标文件中需变更的内容,绿色表示变更后的内容,无颜色部分为招标文件中不需要改变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