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就《工布**县2025年第七、十一批次村镇****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工布**县2025年第七、十一批次村镇****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自治区**市工布**县,共调查三十五个地块,调查范围面积为17313.18m2。
地块基本情况:第七批次村镇建设用地项目地块位于**自治区**市工布**县娘蒲乡、错高乡,共三个地块,调查范围面积5943.95m2。土地利用现状为天然牧草地、乔木林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红线,不占用城镇开发边界。****活动室建设,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项目涉及土地用途变更为 07 居住用地 070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第十一批次村镇建设用地项目地块**自治区**市工布**县加兴乡、娘蒲乡、金达镇、仲莎乡、巴河镇、错高乡。共三十二个地块,调查范围面积为11369.23m2。土地利用现状为天然牧草地、水浇地、旱地、灌木林地、设施农用地等,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红线,不占用城镇开发边界。****基地建设。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项目涉及土地用途变更为 07 居住用地 0703****基地。
二、调查结论
综合分析,本地块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三、地块责任单位
单位名称:****
地址:**自治区**地区工布**县川藏南路10号
四、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
通讯地址:****市**区当热东路加荣五组78号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99****8943
五、信息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